苏邱村村民道德评判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充分发挥道德评判团的作用,规范道德评议,强化以德治村,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推进实施三治融合,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道德评判团是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进行村民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和村风民俗逐步转变,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第三条 道德评判团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群众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第四条 村民道德评判团的人员组成:会长,由各片群推荐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担任会长,也可由村党总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会长,普通会员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群众推荐、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审查确定后,成为评议会成员,村民代表也可兼任评议会成员。
第二章 评议方法及要求
第五条 村民道德评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与村民代表相结合,由道德评判团负责组织。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第六条 在评议活动之前,评判团要围绕村“两委”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第七条 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要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板报橱窗评等多种形式,就村里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进行通报。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村评判团再评议。
第八条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对评出的好人好事要通过展牌、广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由评议会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 要将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与农户的评先选优、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挂钩。
第十条 要将各种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和五好家庭的评选纳入道德评判议的范围。在自愿申报、村民小组评议结束后,要将各户的道德评议会评议结果,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认定。
第十一条 通过道德评议活动,在村民中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生活中做一个好的建设者;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村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讲道德光荣、不讲道德耻辱的氛围,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章 评议内容
第十二条 每次评议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内容进行:
1、爱党爱国,履行义务。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富有正义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3、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言谈文明,举止礼貌,不讲粗话脏话,不打架斗殴;表里如一,信守诺言,不欺骗,不拖欠赖帐,不违约。
4、崇尚科学,重视教育。自觉学科学、用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遵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5、勤俭持家,自强自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广开致富门路,勤劳致富;精心理财,艰苦朴素,不铺张浪费。
6、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互敬互爱,自觉赡养老人,孝敬父母,关心爱护子女,无虐待家庭成员现象。
7、团结友善,乐于助人。与邻里关系融洽,友好相处,不传播流言,不搬弄是非,不损害他人利益,互谅互让、相互帮助。
8、讲究卫生,美化环境。院落、居室干净卫生,畜禽圈养,房前屋后无“三大堆”,不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爱护花草树木,自觉配合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净化美化生活环境。
9、移风易俗,健康娱乐。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婚事、丧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不酗酒闹事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苏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苏邱村党支部
苏邱村村委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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